1.《入党申请 发展对象登记表》(个人和党支部共同填写)。
2.《入党申请书》原件(个人提供)。
3.教务员出具的在校学习成绩表,成绩表需有教务员签名并盖学院公章(党支部统一打印)。
4.两年内参加党校培训的材料(包括党校结业证书复印件和党校学员登记表)(个人提供,使用 A4 纸复印)。
5.四篇以上思想汇报(个人提供,可使用党校学习期间的思想汇报原件)。
6.主要获奖材料(如《入党申请 发展对象登记表》有填写则须提供A4 纸复印件),但须党支部书记负责核实并签名。备注:以上材料可用黑色字迹的钢笔、签字笔书写,凡打印或复印的材料,必须由本人亲笔签名。材料按照从2到6的顺序排列,统一夹入《入党申请发展对象登记表》第6页和第7页之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