教学〔2015〕63号
各学院、各有关单位:
为了加强协同育人平台的培育和建设,推动高校与高校、企业、行业、地方政府、科研院所及国际育人力量等开展深度合作,实现各类教学资源的整合和科研促进教学,构建多样化人才培养模式,提高人才培养质量,广东省教育厅将继续开展广东省协同育人平台申报认定工作。为做好该项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平台类型
本次申报认定的协同育人平台类型不限,鼓励各单位根据自身的优势和特色,充分汇聚现有资源,探索建立适用于不同需求、形式多样的研究生、本科或者专科层次的协同育人平台,如协同育人中心、协同育人基地、协同育人联盟等。
二、申报名额
本次我司获得推荐名额1项,各学院限报1项,学校层面将采取竞争性遴选的方式,择优推荐申报。
三、认定条件
1、所建协同育人平台发展的需求定位准确,规划合理,在体制机制改革方面思路清晰、措施有力,在人才培养机制、团队聚集机制、资源整合共享机制、组织管理模式等方面能够取得实质性突破。
2、平台具有2年以上的先期建设基础,前期组建培育成效明显;参与各方有实质性合作,各方支持落实到位,协同氛围良好;协同育人特色鲜明,发展潜力较大,对广东经济社会和高等教育的持续发展,有较强的促进作用。
3、学科专业基础较好(省级重点学科、名牌专业、特色专业)、教学科研基础扎实(省部级教学或科研平台,承担过省部级以上项目,科研促教学成效显著)。带头人教学能力强、学术水平高;团队创新、育人综合能力较强。
4、在解决当前高校人才培养中的重点问题、难点问题方面取得突破,特色鲜明,人才培养预期效果好,在本领域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中具有示范带动作用。
四、材料要求
请各单位将所报项目于2015年11月9日前提交教务处教研科(石牌校区行政楼201室),具体材料包括:广东省协同育人平台认定申报书(附件1)、协同育人平台申报书(附件2),纸质材料一式1份,同时将申报材料同质电子版以压缩包发至联系邮箱:scnujyk@126.com,压缩包命名“×××公司推荐认定2015年广东省协同育人平台项目材料”。
教务处联系人:彭惠芳,电话:85217673。
五、其他事项
1、申报单位可根据自身优势特色创建平台载体,牵头单位按照申报要求,认真编制申报材料,并附关键佐证支撑材料。
2、因推荐项目需按程序组织评审,请有意向申报且符合条件者务必按时提交材料,过期不予受理。
附件不随文印发,请在教务处主页或官网首页部处通知中下载。
附件1: 广东省协同育人平台认定申报书
附件2:协同育人平台申报书
教 务 处
2015年11月4日